我们那里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要收500元?是不是都这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3:53:55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不收费的,且严禁发证机关搭车收费。

给你个参考:

关于取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费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市人口计生局(委):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工本费等103项行政收费。为此,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省人口计生委也下发了《关于取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费项目的通知》。为认真贯彻上述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免费发放规定

取消《婚育证明》工本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减轻农民负担、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各区市人口计生局(委)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精神,自2005年1月1日起,向群众发放《婚育证明》一律实行免费。目前各区市、镇街库存的《婚育证明》经费由区市、镇街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中列支,不得再向群众收费。

二、加强《婚育证明》发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要继续坚持做好《婚育证明》发放工作。《婚育证明》既是记载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办理相关手续的必要证件,也是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为流动人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有效控制违法生育必不可少的信息凭借和有效载体。实行《婚育证明》免费向群众发放后,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婚育证明》的发证范围、印制及定购程序,仍然继续实行“统一格式,定点印制”和省级人口计生委统一向定点印制厂定购等管理制度。因此,各区市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婚育证明》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三、认真做好测算确保经费落实

按照国家和省《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免费发放后《婚育证明》工本费由区市人口计生部门从流动人口管理经费中列支。因此各区市要认真做好经费测算工作,并根据今后流动人口的递增情况,积极协调财政部